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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濟內湖園區釋疑(6)(規避環評?防洪頻率下降?)

網路上有許多誤解慈濟內湖園區的文章,和慈濟營建處主任林敏朝求證後,回答如下:

1.志工向民眾保證,慈濟重視環保,一定會實施環境影響評估",但結果卻是"教育機構小於50公頃(應該是5公頃),依法免環評"。
答覆:慈濟原本要蓋兒童復健中心的時候,就有做環境影響評估,但沒有送審(環境影響評估的資料都還在)。
沒有送審是因為,慈濟不在這裡蓋醫院的緣故(慈濟後來改到台北新店蓋醫院),這裡只剩下志工訓練以及教育使用。依照法令,文教訓練設施,在5公頃以下是不需要環評的。

2. 慈濟為了規避環評,才把面積限縮在5公頃以下。
答覆:慈濟原本要蓋兒童發展復健中心的時候,面積就是4.6公頃,現在面積更縮小到 4.4公頃,因此原本就不到5公頃,而不是為了規避環評。慈濟幾年前要申請醫院的時候,就進行過環境影響評估了。慈濟希望低度開發,一開始規畫的面積就不是很大。

3. 洪患問題也是我們過去一再要求的,滯洪沉砂設施從原有水池(溜地目)的40000立方公尺,降到100年降雨再現期的保證,但結果卻是依過時廢棄不用的法令採10年降雨再現期,容量也大幅縮小為2100立方公尺,不但不足以防洪,也不符合水保技術規範50年降雨頻率的要求。
答覆:慈濟從來沒有承諾過要做40000立方公尺的滯洪池,不知道這個數字如何來的?
在大湖山莊左側的集水區有488公頃,市政府在「納莉風災後市府改善排水計畫」只做130000立方公尺的滯洪池,大湖山莊右側只有90公頃的集水區,怎麼可能做到40000立方公尺的滯洪池?而且慈濟內湖園區的北基地只有2.7公頃,就算全部做滯洪池,都不可能有40000立方公尺。
目前慈濟北基地的滯洪池設計是2500立方公尺。
滯洪池的水量,是根據農委會水土保持技術規範,以及台北市山坡地開發規劃設計技術規範,這兩個標準下去計算的。
其中農委會的規範,慈濟採用的降雨頻率是50年來分析,獲得的滯洪量依法規只需要1200立方公尺,慈濟設計的是2500立方公尺,已經是2倍的量。遠遠超過法律的要求。
至於10年降雨頻率,是張冠李戴,那是指排水溝渠。
台北市政府規定是採用5年的降雨頻率,慈濟內湖園區計畫要放大排水功能,採用10年降雨頻率的標準。
慈濟滯洪池標準是法律規定的2.1倍,排水溝渠是標準的2倍。

4. 慈濟回饋50%土地作公共設施。
答覆:已經和市政府協調過,慈濟採用的回饋方式,並不是捐贈土地,而是新闢一條8米寬的道路,讓此道路可以通達北基地後方的公園、停車場還有體育場,活化該3項公共設施。
在大湖山莊旁邊,有公園、停車場還有體育場,可能很多內湖人也不知道(因為必須經過大湖山莊社區,這裡有管制的關係)。
慈濟除了興建道路,讓內湖人多一些公共設施可以使用以外,另外還有其他功能性的回饋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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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愛主播倪銘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