素食救地球(280)(吃貓肉狗肉最高罰25萬,豬牛雞鴨呢?)

 

動物保護法修正案,前天(2017.04.11)三讀通過。

包括開車和騎車的時候不能遛狗,以及吃狗肉和貓肉,最高罰25萬元,並公佈姓名與照片。

 

很高興修法能夠通過,加上之前動物收容所「零撲殺」,這會保護許多貓狗不會被殺害。

但是,其他和狗貓一樣有血、有親情、有感受,會恐懼、會痛苦的豬、牛、雞、鴨呢?

吃這些動物的肉,不但不會被處罰,廣告還到處看得到,鼓勵大家大快朵頤。

 

動物界也有極大的差別待遇。因為我們的口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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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愛主播倪銘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