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以下兩篇文章,是我投稿關於追星族的文章後,兩位讀者的回應,雖然他們不太認同我的看法,但為了呈現一個議題的多面相,還有不同思考,我還是搜尋出來與您分享。
追星:一種娛樂活動
◎姜林明甫(作者為學生)
筆者讀十九日「追星族傳奇,正上演中」一文,有些感想。筆者之前也曾當過大眾所謂的追星族,對於該文的一些觀點提出如下看法。
先說「追星族」的意義。追星族就是一個人,只要有任何大小活動有關演藝界的,都風雨無阻到場,這是廣義的說法。人為何成「追星族」?有以下幾點原因:一是在偶然的機緣下見到偶像,碰觸偶像,從此對此偶像有著非凡的好感,為了追求此好感,會找下一次見、觸偶像的機會,久而久之成為追星族。二是生活週遭沒有重心,如沒有男女朋友,學校公司生活覺得無趣,和朋友同學關係不親切,變成去追星。加入了類似歌友會的組織,結交一群志趣相投的新友,建立了新的生活重心。
其實,偶像光鮮亮麗背後的辛苦努力,歌迷們怎麼可能沒想到!就像偶像生病時,偶像的勞累病痛,歌迷們心疼極了。相較於生養他們的父母的勤勞辛苦,雖是不公平,但就如該文所舉的殺人犯變志工的例子一樣,一個年輕人現在不對,不表示不會改過,歌迷們只是還處在前面的迷茫階段罷了。其實許多青少年現在不懂得去體諒父母,但他們都會走到改過向善的階段的,更何況這些年輕歌迷也沒殺人放火。
關於歌迷搭機飛往香港繼續追星?學生歌迷必定沒有資金,轉而向父母求援,歌迷當然不能說追星,而說是出國玩。也就是說,與其名義上是為追星而出國,倒不如是能出國去玩,順便可看場演唱會;出國玩是目的,看偶像是其次。
至於歌迷漏夜排隊,一個月前就來「紮營」一事,其實政府可以幫得上忙的。筆者曾經去香港紅館看過演唱會,紅館是採用劃位的模式,如此一來歌迷多早去排隊也無功。筆者想說的是,政府若能興建類似的場地,便能止住紮營排隊的風氣。
關於一千兩百元不願拿出來助人,「追」文作者對台灣的未來很擔憂?試問西門町戲院門口、台北車站、新光三越,都有不少賣口香糖的阿媽、傷殘人士,為何他們手上的口香糖永遠都是那麼的多?況且這些地段人潮來往非常繁忙,為何不去指責那些連二十元都不願拿出來助人的上班族們,卻苛責以一千兩百元去參加正當娛樂活動的學生?
其實筆者想告訴大家的是,「追星族」並非是太多人所形容的白痴等許多負面形象,「追星」只是他們的一種生活娛樂,只不過這種娛樂會接觸到攝影機罷了。若仔細想想,有人天天上網咖,有人(而且是大人喔)追求新名牌,這些活動在本質上跟「追星」有何不同?難道他們也全都是白癡?
2002.11.21 中國時報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請傾聽、尊重年輕世代
陳曉柔/北市(大學生)
有人感嘆現在年輕人的追星行為,並感到憂心,這我倒覺得不必。我並不是什麼歌迷,但因這學期我做的報告有關於傑尼斯歌迷的行為,至今為止訪談了五位以上的傑尼斯歌迷,和其他組員加起來超過二十位,而且我上週五也在南港一○一現場訪問、調查,因此我想就我觀察到的結果做一些說明。
在一個多元的社會中,每一種行為都該是被尊重的。日前一份調查指出,現代年輕人崇拜偶像的前十名中,有九名是演藝人員,這我並不意外。只消問問,現在的社會提供個什麼樣的環境給年輕人成長、學習?社會中有多少對象值得我們效法?社會媒體是否提供了足夠的資訊和榜樣讓我們仿效呢?
歌迷們崇拜偶像大都是有理由的,有些欣賞他們的認真,有些欣賞他們的平易近人,有些欣賞他們的人生態度,為什麼我們的社會不能給他們,他們只好自己去尋找這樣的寄託卻反被誤會?真的是他們不願意學習嗎?其實,傑尼斯事務所對偶像的栽培是十分嚴謹而非速成的,並不是每一位都能成為明星,有些歌迷從他們未出道時就一直看著他們努力,說歌迷只看到偶像光鮮那面應該是不願了解卻妄加評論的局外人吧!
再說歌迷們並不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追星,畢竟V6不可能天天舉辦演唱會,他們也不是年年來台灣,就因為他們不是常來台灣,所以他們的每一場演唱會都有不同的巧思。歌迷們並不是沒有理智只為了追星,這些錢是他們省吃儉用或自己工作賺來的,只是,媒體為了搶新聞,常會以偏概全或是在少數瘋狂的歌迷身上大作文章,而大部分那些理性、盡本分的歌迷只好一起扛著這沉重的十字架。每一個人都有權力分配自己金錢的流向,我倒比較不齒於一些將錢捐到慈善機構卻以此誇口的人。
我想每一個時代都有每一個時代的壓力以及使命,我為傑尼斯的歌迷慶幸,他們找到了壓力抒發的出口和仿效的對象。我也希望不同的世代能彼此傾聽與尊重。
2002.11.22 中國時報
追星:一種娛樂活動
◎姜林明甫(作者為學生)
筆者讀十九日「追星族傳奇,正上演中」一文,有些感想。筆者之前也曾當過大眾所謂的追星族,對於該文的一些觀點提出如下看法。
先說「追星族」的意義。追星族就是一個人,只要有任何大小活動有關演藝界的,都風雨無阻到場,這是廣義的說法。人為何成「追星族」?有以下幾點原因:一是在偶然的機緣下見到偶像,碰觸偶像,從此對此偶像有著非凡的好感,為了追求此好感,會找下一次見、觸偶像的機會,久而久之成為追星族。二是生活週遭沒有重心,如沒有男女朋友,學校公司生活覺得無趣,和朋友同學關係不親切,變成去追星。加入了類似歌友會的組織,結交一群志趣相投的新友,建立了新的生活重心。
其實,偶像光鮮亮麗背後的辛苦努力,歌迷們怎麼可能沒想到!就像偶像生病時,偶像的勞累病痛,歌迷們心疼極了。相較於生養他們的父母的勤勞辛苦,雖是不公平,但就如該文所舉的殺人犯變志工的例子一樣,一個年輕人現在不對,不表示不會改過,歌迷們只是還處在前面的迷茫階段罷了。其實許多青少年現在不懂得去體諒父母,但他們都會走到改過向善的階段的,更何況這些年輕歌迷也沒殺人放火。
關於歌迷搭機飛往香港繼續追星?學生歌迷必定沒有資金,轉而向父母求援,歌迷當然不能說追星,而說是出國玩。也就是說,與其名義上是為追星而出國,倒不如是能出國去玩,順便可看場演唱會;出國玩是目的,看偶像是其次。
至於歌迷漏夜排隊,一個月前就來「紮營」一事,其實政府可以幫得上忙的。筆者曾經去香港紅館看過演唱會,紅館是採用劃位的模式,如此一來歌迷多早去排隊也無功。筆者想說的是,政府若能興建類似的場地,便能止住紮營排隊的風氣。
關於一千兩百元不願拿出來助人,「追」文作者對台灣的未來很擔憂?試問西門町戲院門口、台北車站、新光三越,都有不少賣口香糖的阿媽、傷殘人士,為何他們手上的口香糖永遠都是那麼的多?況且這些地段人潮來往非常繁忙,為何不去指責那些連二十元都不願拿出來助人的上班族們,卻苛責以一千兩百元去參加正當娛樂活動的學生?
其實筆者想告訴大家的是,「追星族」並非是太多人所形容的白痴等許多負面形象,「追星」只是他們的一種生活娛樂,只不過這種娛樂會接觸到攝影機罷了。若仔細想想,有人天天上網咖,有人(而且是大人喔)追求新名牌,這些活動在本質上跟「追星」有何不同?難道他們也全都是白癡?
2002.11.21 中國時報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請傾聽、尊重年輕世代
陳曉柔/北市(大學生)
有人感嘆現在年輕人的追星行為,並感到憂心,這我倒覺得不必。我並不是什麼歌迷,但因這學期我做的報告有關於傑尼斯歌迷的行為,至今為止訪談了五位以上的傑尼斯歌迷,和其他組員加起來超過二十位,而且我上週五也在南港一○一現場訪問、調查,因此我想就我觀察到的結果做一些說明。
在一個多元的社會中,每一種行為都該是被尊重的。日前一份調查指出,現代年輕人崇拜偶像的前十名中,有九名是演藝人員,這我並不意外。只消問問,現在的社會提供個什麼樣的環境給年輕人成長、學習?社會中有多少對象值得我們效法?社會媒體是否提供了足夠的資訊和榜樣讓我們仿效呢?
歌迷們崇拜偶像大都是有理由的,有些欣賞他們的認真,有些欣賞他們的平易近人,有些欣賞他們的人生態度,為什麼我們的社會不能給他們,他們只好自己去尋找這樣的寄託卻反被誤會?真的是他們不願意學習嗎?其實,傑尼斯事務所對偶像的栽培是十分嚴謹而非速成的,並不是每一位都能成為明星,有些歌迷從他們未出道時就一直看著他們努力,說歌迷只看到偶像光鮮那面應該是不願了解卻妄加評論的局外人吧!
再說歌迷們並不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追星,畢竟V6不可能天天舉辦演唱會,他們也不是年年來台灣,就因為他們不是常來台灣,所以他們的每一場演唱會都有不同的巧思。歌迷們並不是沒有理智只為了追星,這些錢是他們省吃儉用或自己工作賺來的,只是,媒體為了搶新聞,常會以偏概全或是在少數瘋狂的歌迷身上大作文章,而大部分那些理性、盡本分的歌迷只好一起扛著這沉重的十字架。每一個人都有權力分配自己金錢的流向,我倒比較不齒於一些將錢捐到慈善機構卻以此誇口的人。
我想每一個時代都有每一個時代的壓力以及使命,我為傑尼斯的歌迷慶幸,他們找到了壓力抒發的出口和仿效的對象。我也希望不同的世代能彼此傾聽與尊重。
2002.11.22 中國時報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