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新聞與媒體(偶像劇看太多 3成兒少想談戀愛)

 

自由時報今天有一篇報導「偶像劇看太多 3成兒少想談戀愛」,記者是陳炳宏、甘芝萁。

內容提到:

 

衛福部6月統計,6成以上選擇結束生命的青少年,起因皆是情感或人際關係因素。

兒童福利聯盟公布調查,發現兒少(國小五年級到國二)戀愛藏著「速食戀愛」、「偷嚐禁果」、「為愛煩惱無處說」3大危機。

 

調查顯示4分之1兒少(24.7%)交過男女朋友,但其中58%維持不到半年,37%維持不到3個月,完全呈現速戰速決的速食戀愛特性,其中16%交往對象是網友,比例較2年前提升5%

 

兒盟表示,受偶像劇影響,調查的兒少有高達30.6%想談戀愛,16%孩子為了討好對方,任何事都願意做,甚至7.3%願意當第三者,其中想談戀愛的國小、國中比例,分別是19%39%

 

另外,調查發現,有戀愛經驗的孩子,更能接受親密行為,其中12.6%有過愛撫經驗,5.2%接受過性行為,而看台、韓、日偶像劇的孩子,接受愛撫、性行為比例也較高。

 

兒盟表示,以韓劇而言,南韓對有裸露、性暗示的偶像劇,限制不得在熱門時段播出,並註明不准未滿15歲青少年獨自觀看,反倒是《來自星星的你》、《繼承者們》在台灣變成全家觀看的普遍級。

 

而交異性朋友,國小兒少近5成會與父母分享,到了國中,僅剩27%,當詢問家長對結交異性朋友態度時,僅33.1%父母不反對,而39.4%兒少會轉為地下,13%會反抗到底,2.8%會選擇翹家或私奔,僅有不到1成會真的分手,可見父母反對其實並無太大效果。

 

 

剛好昨天寫了一篇文章,您可以參考:

教養雜記(70)(小男朋友、小女朋友)http://abc8207.pixnet.net/blog/post/1596861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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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愛主播倪銘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