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大愛現再生

只要簽個名,就能遺愛人間。

文\PAUL EHRLICH (更多詳細內容,請看本期《讀者文摘》)
《讀者文摘》十一月號封面(讀者文摘提供)
年僅二十二歲的日本學生塚原義崇到香港旅遊,突然氣喘(哮喘)發作,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時已陷入昏迷,脈摶停頓,急救後必須靠人工方式維持生命。他的父母與哥哥趕到香港時,醫院告訴他們,塚原義崇的腦部可能已嚴重受損。其後幾天,他的情況持續惡化,五月三十一日檢查後,證實已沒有血液流向腦部,當天早上十一點二十六分宣告腦死。

塚原義崇的父親塚原誠與家人商量遺體處理的事宜時,想到或許可以把遺體的器官捐出。他說:「我在香港的街頭,見過一個臉部嚴重灼傷的女人;義崇的器官、皮膚或許能幫助他們。」
他聽過醫院的器官移植聯絡員解釋詳情後,就簽下了同意書。當天下午,家人與朋友齊聚病床邊,向塚原義崇的遺體道別,然後遺體便被推進手術室摘取器官,送到香港多處移植中心。塚原義崇的母親佳津江說:「我有時會想到,他的心、肝、腎還在某人身上活著。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能明白器官捐贈的重要。」因為塚原一家的決定,六位香港人獲得再生的禮物。

五十七歲的退休校長車方安移植了義崇的心臟,他說:「我想不到還能與妻兒共享天倫之樂,心裡非常感激。」
不過,還有無數迫切需要器官的人無法如願。亞洲每年有數千人在等待中死去,也有許多人一直苦候著,身體極度不適,且要負擔沉重的醫藥費。
曼谷康民國際醫院泰國腎臟學會董事索瓦拉克‧裘索醫生慨嘆說:「就因為太少人願意捐贈器官,許多原本可以過健康生活的人,卻無法獲救。」這方面的統計數字叫人不勝唏噓。南韓從二○○○年到二○○五年,有近一千八百人等不及移植器官死去。該國保健福祉部指出,過去六年,需要移植器官的病人累計共達一萬六千多人,增加了一倍以上。

從二○○一年到二○○五年,泰國有三百多人因等不到器官移植而死亡,目前還有約二千人在排隊等候。菲律賓有將近一萬名慢性腎臟病患者需要換腎,但有機會獲得移植的人,可能不到一成。香港排隊等候換腎的患者,則超過一千三百人。器官不足是全球皆然,但亞洲比世界多數地區更為嚴重。以香港為例,器官捐贈比率為一百萬人中僅三點八人,遠遠不及美國的二十一點五人。問題可能還會繼續惡化。
隨著亞洲人口老化,與器官有關的疾病(例如糖尿病,這是造成腎衰竭的主因之一)不斷增加,器官的需求只會越來越大。

器官捐贈風氣不盛,與一些迷思與錯誤觀念有關。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肝臟移植計畫負責人普拉哈克倫副教授說:「醫學技術突飛猛進,社會上對器官捐贈的態度卻改變緩慢。」其中一個錯誤的觀念,是認為宗教禁止器官捐贈與移植。事實上,所有主要宗教,包括佛教、基督教、印度教、回教、猶太教、錫克教,都認為捐贈器官是功德。

《可蘭經》說:「凡拯救一人的性命,等於拯救所有人類的性命。」吉隆坡學者基金會行政總監謝克‧莫德‧薩夫甸說:「這段經文應可激勵更多回教徒挺身捐贈器官。」
天主教會印度主教團發言人巴布‧約瑟夫神父說:「分享生命是基督教的基本信念,由此觀之,捐贈器官是崇高的行為。」
香港佛教法住學會創辦人霍韜晦教授說,印度教與佛教也教人培養無私奉獻的精神。「兩種宗教都強調慈悲為懷,主張盡量將所有之物奉獻眾生,這包括身上的器官。」

一九九八年四月,蕾根奈雅姬‧雷瑪莎米二十歲的兒子戴文因機車事故喪命,讓她親身體驗到身邊親友的錯誤觀念。她到達馬來西亞因潭灣的醫院時,醫生告訴她戴文的腦部嚴重受損。第二天,戴文被轉送至一家大醫院檢查,證實腦死。巴斯卡蘭‧蘇皮亞醫生說:「我們已無能為力。」
器官移植聯絡員詢問她是否願意捐贈兒子的器官,親友都勸阻她。一個親戚說:「那會影響他的來生。」但雷瑪莎米深知戴文是虔誠的印度教徒;有一次,戴文在家裡看到報紙報導馬來西亞第一宗心臟移植手術,抬頭對她說:「如果有一天我發生什麼事,我希望能幫助需要的人。」雷瑪莎米同意捐出兒子的器官:「我考慮良久,但知道這是兒子的心願。簽了同意書後,我感到很欣慰,他在天之靈也會如此。」

器官不足的原因很多,包括醫療機構太官僚、人力缺乏、醫療人員欠缺訓練等。從首爾到孟買,器官移植聯絡員都說他們的工作遭遇許多困難,例如資源不足、醫院與器官勸募中心之間協調、溝通不良。菲律賓國家腎臟與移植中心的資深器官移植聯絡員妮森‧麥諾伊斯表示,該中心人手嚴重不足。
在這個人口逼近九千萬的國家,連她在內,僅有三人負責器官勸募、處理全國捐贈者的登錄,以及協調社區的推廣計畫。黃嘉慧是香港四位器官移植聯絡員之一,她指出:「香港有七百萬人,四個人實在不夠。我們除了醫院的工作,還要負責教育與宣導。」另一個困難,是潛在捐贈者的家屬、醫生、醫院行政人員對腦死的認知不一致。在悲傷的家屬眼中,往生者看起來「似乎還活著」,但事實上,如果沒有呼吸儀器供應氧氣,心肺功能會立刻停止。

曼谷康民國際醫院的器官移植聯絡護士湯絲莉普‧康金本隆說:「很多人認為也許會有奇跡出現,因此一直不肯放棄。家屬或親戚若是以前沒有聽過器官捐贈,通常都猶豫不決。」政府必須就腦死確立法律的定義。馬來西亞國家移植資源中心首席器官移植聯絡員萊拉‧雅斯敏‧曼瑟醫生說:「如果欠缺法律依據,有些醫生無法果斷宣告腦死患者『死亡』。」
有些醫護人員因為欠缺了解而提供了矛盾的訊息,導致家屬更難接受親人死亡的事實。其實,要大幅提升器官捐贈率並不困難。政府與醫療當局可以教育大眾了解器官捐贈的意義。專家相信,只要有更深入的了解,捐贈的意願必然大增。
代表香港醫學界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醫生說:「政府官員應該多出一分力,不要只是口惠而實不至,應該落實捐贈登記、教育、技術支援等措施。我們身為醫療人員,看到患者因等不到器官而失去性命,同時卻有許多合用的器官浪費掉,真的很痛心。」馬來西亞國家心臟學會資深心臟移植聯絡員雷瑪宜‧辛納瑟米說,馬來西亞的宗教領袖為了消除大眾對器官捐贈的錯誤觀念,特別前往學校及醫院講解器官捐贈的好處,消除民眾的迷思。

可以努力的地方還有很多,但最重要的,是你我的力量。即使你已簽署捐贈卡,也要告知家人你的意願。香港移植學會主席唐國隆說:「如果明白往生親友的決心,大多數人都不會阻撓。」為了挽救更多生命,我們希望讀者都能填寫本期《讀者文摘》內附上的器官捐贈卡,並且告訴家人你的心願,以及醫生看到器官捐贈卡後會提出的要求。

二○○三年底,在新加坡一家貨運公司上班的四十四歲男子蘇雷門‧穆森因膝蓋腫大就醫,醫生讓他服用類固醇藥物。當時,穆森與醫生都不知道他是乙型肝炎帶原者,而類固醇使他肝炎病發。其後幾個月,穆森經常噁心、嘔吐。二○○四年三月二十九日,他發現尿液顏色變暗,到附近醫院就診,便立刻被安排住院。第二天的檢驗顯示,他的肝臟嚴重受損,須馬上轉送至附設肝臟移植計畫的國立大學醫院。兩天後,穆森出現肝衰竭現象,陷入昏迷。醫生說若不進行移植,他只有幾天可活。幸好,他及時獲贈肝臟,並成功移植。穆森是回教徒,育有兩名子女,他覺得自己很幸運。「簡直就像奇跡一樣,讓我有機會繼續和妻兒在一起。我很感激捐贈者的家屬;我和妻子將來也要捐出全部有用的器官。」
新加坡國家腎臟基金會主席余福金說:「如果大家能齊心努力,讓需要器官的人得其所需,我們將可挽救無數生命。別忘了,被救的人也可能是你。」
器官捐贈正反方看過以下的事實,你就不會受錯誤的觀念或傳聞誤導,放棄捐贈器官。

誤解:醫生如果知道病人願意捐贈器官,就不會盡力救治。
事實:醫生定會盡力搶救病人,到病人真的返魂乏術,才會考慮捐贈器官的問題。況且,負責治療病人與負責移植器官的,是完全不同的兩組醫護人員。
誤解:腦死的病人能夠康復。
事實:昏迷與腦死是兩回事;昏迷的病人可以康復,腦死的不能。
誤解:我太老了,並不適合捐贈器官。
事實:捐贈器官並沒有年齡限制;器官能否移植,只與其狀況有關,與捐贈者年齡大小沒有關係。
誤解:捐贈器官會令遺體儀容受損,葬禮也因而要延後。
事實:當死者家屬一簽署同意書,醫院便會安排經驗豐富的醫師做器官摘取手術,過程中,醫護人員會絕對尊重遺體,並像其他手術一樣,適當地縫合傷口,保持遺體儀容端莊。為了不耽誤移植,器官摘取手術會盡快進行,葬禮不會受影響。
誤解:我的宗教信仰反對器官捐贈。
事實:所有主要宗教都認為捐贈器官是功德。

(更多詳細內容,請看本期《讀者文摘》)

(節錄自中時電子報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大愛主播倪銘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